温民社批字〔2025〕18号
温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你们关于温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查,变更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温县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办公住所由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建兴大街南段变更到河南省焦作市温县鑫源路西一号。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