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民社批字〔2025〕17号
温县蓝天救援志愿服务中心:
你们关于温县蓝天救援志愿服务中心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查,变更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温县蓝天救援志愿服务中心办公住所由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太极大道西段瑞通物流园内西排门面房变更到河南省焦作市温县懿品学府南院东100米。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