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温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4年3月1日至9月24日对温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温县农业农村局,工程地点位于温县祥云镇。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道、检查井、污水处理站、污水提升泵站等。
(二)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县财政配套一般债券资金1100万元,温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套资金166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该项目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项目基本制度。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按合同约定比例扣留质保金、建设工程费用中违规计入青苗补偿款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温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