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温县审计局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9月23日,对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全县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温县规划和土地委员会由原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与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合并而成。温县规划和土地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规划和土地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规划和土地建设重大问题。县规划和土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温县自然资源局。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以来,温县自然资源局基本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规划和土地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此次审计调查也发现,自然资源局还存在计划编制不科学、规划实施不规范、规划用地征收及出让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计划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不科学,实际与计划供应总量差距较大。
2.年度供应计划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应上县规划和土地委员会而未上会。
3.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未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
(二)规划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批前公示程序不规范
(三)规划用地征收及出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土地征收之后供应不及时,影响土地利用效益。
2.对个别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动工开发情况监督不力。
3.个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将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
4.基准地价未及时更新。
5.宗地出让资料归档内容不完整。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温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自然资源局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