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经办服务流程,把好初审、复审等环节,严格审核票据、清单药品使用目录等报销材料,做好告知、登记工作;加快零星报销受理审核拨付时间,自受理结算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拨付工作,将零星报销办理时限由国家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不断提升报销质量和速度,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经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