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计7个食品大类1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方便食品8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20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3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检出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率为10%,不合格样品出现在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中,检出不合格检验项目3个,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噻虫胺。
1.温县温泉镇苗苗幼儿园的碗(餐饮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温县黄河办事处滩陆庄小学的小碗(餐饮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温县张羌中幼杉杉幼儿园的碗(餐饮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温县张羌中幼杉杉幼儿园的汤勺(餐饮食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温县张羌办事处南张羌小学的小碗(餐饮食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温县张羌办事处南张羌小学的大碗(餐饮食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温县第二实验小学的大碗(餐饮食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温县第二实验小学的小碗(餐饮食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温县实验幼儿园的碗(餐饮食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0.温县第三实验中学的姜(食用农产品),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安排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