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温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2月28日对你单位温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2022年度投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建设单位为温县水利局,工程地点位于温县,建设内容为新建16500m³/d祥云镇水厂、新建4350m³/d番田泵站、新建3650m³/d黄庄泵站;配套建设输配水及管网1151601.00m;供水覆盖范围内村庄安装入户水表57345.00个;智慧水务建设。项目于2021年12月2日开工建设,阶段验收报告日期为2022年4月1日。
(二)资金来源、到位及使用情况
温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县财政+上级资金,可研报告工程总投资为32478.73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投资21478.73万元,发债融资11000.00万元。2022年度共计支出938.46万元,其中支付第三方审计咨询费19.17万元;支付工程款901.50万元;支付监理费17.7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县水利局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表明,该标段项目建设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监理资料记录不完整、项目施工资料缺失、无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资金支付无内部审批手续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温县水利局积极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