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7日,温县审计局对2018年、2019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棚改项目包括3个子项目,分别为前上作棚户区改造二期和三四期项目、太极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主要对前上作、陈新庄及辛堂村等区域进行改造,共建设1702套安置房(前上作820套、太极镇一期880套)。
2019年棚改项目分为2个项目,分别为后上作城中村改造项目和太极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共建设上作(一区)、张圪垱(二区)、徐沟(三区)3个安置区,2983套安置房(一区1396套,二区1171套,三区416套)。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审计发现存在基本建设程序未严格履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合同价款调整约定缺项、误期赔偿权益不明确不对等、项目进展严重滞后、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职、施工工艺和施工操作技术上仍存在有质量监控力度不够、征迁户数与批复不符、存在投资超估算风险、施工图纸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不符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温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对审计指出的其他问题,温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温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