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温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对温县招贤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政府)2020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招贤乡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招贤乡现有行政村16个,总人口2.4万人,总面积31.1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3万亩。截至2020年乡机关财政供养人数56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32人。乡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7个行政科室,党政综合便民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个事业单位。县对乡财政实行“划分收支、超收分成、自求平衡”的管理体制。
审计结果表明,招贤乡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审计发现存在大额支出未经乡班子会议研究、培训费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票据清单不完整入账、会计凭证编号不完整问题。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温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招贤乡人民政府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已出台相关制度,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