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温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8月30日对温县北一路(司马大街至祥云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一标段)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县北一路(司马大街至祥云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一标段)施工范围为西起司马大街,东至祥云路,沿线与西一街相交,工程范围内道路全长625.56米,相交道路中,司马大街为现状道路,祥云路与西一街为规划道路。本道路规划红线30米,单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照明、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资金为省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招标工程中标价为 781.85万元,监理中标价7.82万元,设计费11.5万元,可研费4.5万元。共计805.67万元(其中财政配套 140.6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温县自然资源局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表明,该建设项目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状况,财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实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项目基本管理制度。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仍存在项目勘察设计不充分导致后期变更增加、项目预算执行完成度不到位、造价咨询公司结算审核报告审减率高、竣工验收不合规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并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温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