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6月28日至 2017年12月7日对温县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局(以下简称:园林局)温县纬一路道路景观工程决算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县纬一路道路景观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合同总金额为13335668.28元,追加金额为858425.55 元。纬一路全长3977米,宽44米,建筑总面积174988平方米。工程内容:土方回填、供水管道、地形塑造、苗木种植、园路等。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本项目共设3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纬一路东段,建筑面积58329.3平方米;第二标段为纬一路中段,建筑面积58329.3平方米;第三标段为纬一路西段建筑面积58329.3平方米。
该工程结算总送审金额为14194093.83 元,其中合同价为13335668.28元,变更追加送审金额为858425.55 元,经审计认定总金额为13329446.69 元,审减金额为864647.14 元,其中一标审计认定金额为4711713.32 元,审减金额为77001.82 元;二标审计认定金额为4517268.37 元,审减金额为151346.63 元;三标审计认定金额为4100465.00 元,审减金额为636298.69 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园林局提供的项目资料、会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地反映该项目建设情况,内控制度基本健全,部分执行有效。但是还存在初期地形勘验不准确,苗木选种设计不合理,施工图纸等资料不规范等行为,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1、初期地形勘验不准确造成追加土方工程量
2、苗木选种设计不合理
3、施工图纸等资料不规范
四、审计建议
建设方应认真审核苗木清单,及时作设计变更
建设方应合理设计绿化项目,科学规范合理的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