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温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12月4日,对县商务局2015至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商务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温县商务局内设办公室、外商投资促进与管理科、招商引资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调节科、市场秩序科、电子商务科等7个职能科室,下设温县外向型经济服务中心、温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温县商务稽查大队等3个二级机构。温县商务局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4人;实际在职36人。
审计结果表明,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务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审计发现存在违规列支预算支出、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不合规票据入账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温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温县商务局积极进行了整改。违规列支预算支出、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不合规票据入账等问题已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