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坚持实施城区路面“以克论净”监管措施,深入持续做好城区路面扬尘治理工作,努力提升路面卫生质量,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城市管理局坚持组织专门人员,实行每天对城区6条道路,采集36个点位进行以克论净检测;每周二、五对产业集聚区3条道路,采集12个点位进行以克论净检测。要求标准为城区主干道路面每平方米垃圾、杂物、积尘称重不超过10克、次干道路面每平方米称重不超过15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