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定县人民医院作为我县重特大疾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节省群众外出就医时间、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实现家门口救治。
二是在医保系统改造升级基础上与医院管理系统开展联调联试,对门诊重特大疾病患者信息登记、治疗过程、“一站式”结算等环节进行推演,确保各环节不出差错。
三是创新优化服务,患病群众自愿向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备案,一人一档;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可申请确定一名口服药物代取人,定点机构为患者确定救治科室及医师。同时取消个人垫付手续,仅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