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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免杨有军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0-03-0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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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人常〔2020〕03号


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杨有军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2020年3月4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根据温县人民政府及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有关提请,经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于2020年3月4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杨有军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璩敬东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晟宇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

徐 欣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张晓军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红星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吉长城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