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文〔2013〕44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温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
(2013—2015)的报告
焦作市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2〕132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经过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召开由人大代表、学生家长等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审议,最终形成了《温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2013—2015)》。该方案已在温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教育部门网站上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现将方案呈报,请予审核。
温县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6日
温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
(2013—2015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温县基本概况
温县地处豫西北平原,北依沁水,南临黄河,总面积462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262个行政村。截至2012年底,全县总人口42.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7万人,农村人口25.7万人。按照人口自然增长率预测,到2015年全县总人口43.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6万人,农村人口26.1万人。近年来,温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迅速,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12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94.1亿元,增长11.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4亿元,增长16.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8.6亿元,增长2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8.1亿元,增长1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00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126元,分别增长12%和13.5%。
截止2012年底,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114所。初中22所,其中公办初中17所,民办初中5所;小学91所,其中公办小学87所,民办小学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小学教学点14个。全县公办初中在校生14756人,其中,寄宿生4428人,占初中在校生总人数的30%。公办小学在校生33257人,其中,1—3年级在校生为15889人,无寄宿生;4—6年级在校生为17368人,寄宿生237人,占4—6年级在校生数的1.4%。初中专任教师1135人,小学专任教师1761人。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县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三、布局规划目标
到2015年,全县公办初中17所,公办小学8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小学教学点15个(学校具体设置情况见温县2013—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表1-3)。按照这个规划,全县将撤并初中1所,新建初中1所、小学1所,迁移初中1所,改建小学1所,将1所小学改为教学点。赵堡镇现有的两所初中由于条件受限,拟在“十三五”期间合并为1所初中。全县公办初中在校生17700人,其中,寄宿生6352人,占初中在校生总人数的36%。公办小学在校生34115人,其中,1—3年级在校生为16930人,无寄宿生;4—6年级在校生为17185人,寄宿生985人,占4—6年级在校生数的5.7%。
四、布局规划的原则
(一)就近入学。小学以走读为主,农村初中以寄宿为主。小学设置半径原则上不超过2公里,保证学生上学步行单程30分钟左右。农村小学1至3年级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住宿;原则上,每个乡镇设一所寄宿式小学。每个乡镇均设置初中,原则上,5万人以下的乡镇设置一所初中,5万人以上的乡镇设置1至2所初中;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城区初中以走读为主,农村初中以寄宿为主。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设置小学,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二)纳入新型农村社区总体规划。新建学校在新型农村社区进行,非定点学校不再进行新的项目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学校布局坚持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的原则,4000人至1万人的社区设1所6至12班的公办小学;1万人以上的社区,每一万人设1所18至24班的公办小学,每2万人设一所18班以上规模的初中。
(三)适应城区发展需要。随着温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原校址的教育资源将供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整合使用,提高城区初中和小学招生能力。同时,在城区社区筹建温县第四实验小学、温县第四实验中学,使城区教育能够满足城区的发展需要。
五、年度实施计划
(一)2013年度:在黄河路西段异地新建温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2014年度:将温泉镇一中整体迁移到原温县第一高级中学;将原温泉镇一中改建为城内二小;将黄庄镇前崔庄小学改为教学点。
(三)2015年度:在城区前上作新型社区筹建温县第四实验小学、温县第四实验中学;将祥云镇第二初级中学撤销,合并到祥云镇第一初级中学。
六、工作措施
(一)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确保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足额增收缴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并及时拨付教育使用;土地出让收益按照规定比例提取教育基金并用于教育。认真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积极筹措学校建设资金,确保全县标准化学校建设按期完成任务。
(二)严格规划方案的调整程序。列入本规划的学校原则上不予调整。在今后三年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发展实际,若本规划方案中的学校确需撤并、迁移、改建的,要严格履行方案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确需撤并学校或恢复已撤并学校、教学点要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界代表(占50%)、学生家长(占50%)的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听证会结果要履行先公示后报批程序。学校撤并必须坚持先建后撤的原则,保证平稳过渡。
(三)切实办好教学点。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教学点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提高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教学点,要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转。要建立完善符合教学点实际的职称评定标准,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教师倾斜,鼓励采取在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等措施,支持优秀教师到教学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优先为教学点配备班级多媒体设备和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小学的管理和指导作用,组织优秀教师巡回教学,开展连片教研,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提高教学点教学质量。
(四)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按照省定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为寄宿制学校配备教师、学生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厕所、澡堂等设施,聘用必要的管理、服务、保安人员,冬季配备必要、安全的取暖设施。有条件的乡镇应为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师。结合寄宿制学校特点,研究解决寄宿制学校教职工配备有关问题。切实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科学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积极开展符合学生身心特点、健康向上的校园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五)切实保障上下学交通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交通,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及站点、增加班车和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线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采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六)强化专项督查与督导。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程序是否完善、小学教学点建设是否合格等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乡镇,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因学校撤并不当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认真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县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布局调整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 温县2013—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表(初中)
2. 温县2013—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表(小学)
3. 温县2013—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表(教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