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民社批字〔2026〕13号
温县新宇幼儿园:
你们关于温县新宇幼儿园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查,变更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温县新宇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由马五更变更为马晨晨。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