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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温县新宇幼儿园”变更登记的批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6-06-0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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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民社批字〔2026〕13号

温县新宇幼儿园:

你们关于温县新宇幼儿园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查,变更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温县新宇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由马五更变更为马晨晨。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