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民社批字〔2026〕12号
温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你们关于温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查,变更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温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住所由“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体育场”变更为“河南省焦作市温县温泉街道英雄路中段(玖韵健身中心二楼)”;法定代表人由王珂意变更为王利红。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