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响应“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全面落实好河南省第7号总河长令和焦作市第7号总河长令,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一、统筹规划设计,分级建设幸福河湖。接续奋斗,持续奋斗,团结奋斗,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幸福河湖建设,“十五五”期间,黄河、沁河、新蟒河、老蟒河、济河等重要河湖全部建成市级及以上幸福河湖,周村涝河、猪龙河等河湖建成县级幸福河湖,各级幸福河建成长度不低于170公里。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建设幸福黄河。聚焦母亲河黄河,深入开展建设幸福黄河三年行动,以黄河、沁河为重点,加强堤防建设,不断增强防洪能力,高效利用好黄河水资源,讲好“黄河故事”,持之以恒推进河长制,深入推进整治“四乱”问题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净水入黄河”工程,黄河温县段水质持续保持Ⅱ类标准。
三、践行“两山”理论,全面开展富民河湖探索。以河湖沿线为依托,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水产品、文旅、体育、特色种植、绿色产业等,扶持“河湖+”融合发展产业和项目,打造绿色产业链、生态农业带和优质服务业体系。通过河湖生态治理,间接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惠及沿岸群众的富民河湖,助推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四、坚持系统观念,探索全水系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围绕“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高质水经济、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7个方面,开展全水系幸福河湖建设探索;围绕“安澜、生态、宜居、文化、智慧、富民”6个方面,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探索,推动全县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各级党委、政府要扛起治理保护河湖、建设幸福河湖的政治责任,要按照我县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级河长要亲自安排部署,县河长制办公室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持续推进工作,确保幸福河湖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