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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温县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5-10-1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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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宣传

各学校要于8月9日前,将招生工作方案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经审核后,可通过宣传版面、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招生时间、对象、条件、范围、报名方式、工作流程及监督举报电话等招生政策,力求覆盖辖区生源。

二、线上办理

(一)报名时间。8月13日8:00—8月16日23:59。

(二)报名条件。新生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需在线上进行报名:

1.小学一年级新生户籍在温县,能齐备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房屋产权人、父母任一方以及入学新生均登记在该房产所对应的户籍地址;

2.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户籍不在温县,但父母一方持有我县居住证。

其中,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持居住证随迁就读的须先到学校报名点进行线下预审,预审通过后由学校指导家长进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报名。各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线上报名指导。

(三)办理方式。符合线上报名条件的家长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豫事办APP(仅限安卓用户)、豫事办小程序,在“一件事专区”下,选择教育入学(小学)或教育入学(初中),按照指引逐步填写,完成报名。

县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按照本地招生政策,对通过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信息核验推送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录取、发布,并在申请人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线上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现场报名。未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不成功或线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到线下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登记。温县户籍招生对象申报初中不使用线上报名。申报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新生不使用线上报名,到民办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二、现场办理

(一)报名时间。8月13日—8月16日。

(二)民办学校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初中七年级和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证件材料。

(三)农村公办学校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提供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证件材料。

(四)城区公办学校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房户一致。我县常住户口招生对象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的,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学生和父母至少一人与外祖父母同一户口本),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交付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无房产证的城区原住民。在户口所在地址实际居住但因客观原因无房产证的城区原住民,需提供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水电气费凭证。户籍所对应的房产如已出售或不在其名下,该户籍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将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有房无户。在城区购房但户籍未迁入该房产的,按照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片内购房且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常住人口子女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未交付的房产和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凡属城区征迁居民利用补偿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子女可在被征收区域或新购商品住房区域划片对应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2)片内购房但未取得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

若属全款或按揭购房的,应提供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购房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付款凭证、抵押贷款合同、银行还款流水及三个月以上水电气费单据等能够证明已在房屋居住生活的有关缴费单据。

若属集体住房的,应提供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所属单位证明及半年内水电气费单据。

若属二手房的,应提供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屋交易合同(或公证书)、银行转账记录等付款凭证及半年内水电气费单据。

4.在城区公租房、廉租房居住的常住人口子女应提供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单位证明、有效期内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半年内水电气单据。属借住或租赁普通民房的,不在此范围之内。

5.外地随迁子女须提供原籍户口本、居住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务工证明(提供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凭证之一即可)、房屋租赁合同等。

6.对各类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援外医疗队员、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各类享受教育优待的对象,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需提供户口本以及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因公伤残警察证明,有相关证书的可交验证书,到教育局教育股审验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

(五)线下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报名及信息采集(8月13日—8月16日)。因网络使用不便或不符合线上报名条件的家长,可持相关材料到线下各学校报名点现场报名。各学校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关证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要将有关证件原件收集整理,一生一档一编号,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上的学生信息模板(见附件6)登记好学生信息。材料不齐的,学校一次性告之家长需要补充的材料;需要入户调查的,学校要组织教师实地调查,确属片区内的,由学校负责人和调查教师在《学生基本信息表》上签字确认。不属于划片范围的学生,退回材料,通知家长到所对应片区学校报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应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上报名录入信息,否则无法参与电脑排位。

2.招生审核(8月14日—22日)。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城区公办学校进行招生审核,重点查看学生报名资格及相关证件。到民办学校重点查看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当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审核通过;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随机抽签的方法确认招生名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参与电脑派位的民办学校名单、派位时间和派位计划,在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提前向社会公布。报民办学校未被抽到的学生,到片区内公办学校报名,由公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3.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审核结束后,教育股通知各校按审核通过名册生成招生模板,导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http://ywzs.jyt.henan.gov.cn/)。

4.网上录取(8月23日—24日)。各公办、民办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进行网上录取,县教育局对学校录取情况进行审查核办。

5.处理遗留问题(8月25日—26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携带相关证件到片区公办学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如片区公办学校学位已满,由原因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并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上发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