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教育阶段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教育阶段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25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2.滋蕙计划资助项目。当年普通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3.国家助学金。 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标准享受助学金。
4.雨露计划。原建档立卡及监测户家庭学生就读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发放扶贫助学补助(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费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300元。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中职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3100元,二档每生每年2300元,三档每生每年1500元。
3. 雨露计划
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生均每年2300元,分三档发放,一档每生每年3100元,二档每生每年2300元,三档每生每年1500元。
2.免学费和住宿费。资助对象为原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县一中每生每期减免学费750元,住宿费300元;实验高中和树人外国语高中每生每期减免学费550元,住宿费300元。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对象为具备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按国家基础标准50%确定,即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年生均小学625元,初中750元。
4.营养餐改善计划。资助对象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五.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免保育教育费。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2.生活补助。资助对象必须是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年生均400元。
3.保教费。资助对象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享受免保育教育费政策的幼儿,不重复享受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政策),资助标准为年生均600元。
所有接受国家资助的对象均要求有正式学籍。
温县学生资助中心宣
温县学生资助服务电话:0391-619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