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为第八个“宪法宣传周”。12月3日,温县人民法院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在温县第四实验小学,法院工作人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系统阐释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至上地位与最高法律效力,帮助学生厘清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通过案例讲解,引导学生强化校规校纪遵守意识,树立抵制校园欺凌、远离违法犯罪的法治观念,鼓励大家争做新时代崇法、学法、守法的合格青少年。
在子夏公园,法院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宣传手册、法律知识读本等资料,围绕群众关心的权益保障问题,耐心解读宪法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条文,手把手指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法治服务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立足基层群众与青少年特点,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架起宪法与生活的桥梁,推动法治宣传多场景覆盖,让法治理念融入群众生活、根植青少年心中,为温县法治建设筑牢群众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