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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5-10-1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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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遗失证件作废。

序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编号

原单位

1

杨耀耀

16080696130

温县张羌街道办事处

2

张建中

16080617097

温县交通运输局

3

张超

16080617063

温县交通运输局

4

张同洲

16080611011

温县司法局

5

张永胜

16080612006

温县财政局

6

原立军

16080630146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董宵丹

16080630160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

马火京

16080697015

温县招贤乡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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