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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5-02-2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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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焦作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焦财农〔2021〕15号)精神,我县迅速有条不紊地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按照各项指标评价值,经综合评价,温县自评得分90分,折合百分制得分100分。现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汇报如下:2022年,我县在省市财政、乡村振兴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豫财农综〔2021〕37号),切实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绩效考评开展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迅速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县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兴主任任副组长的“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从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农业科,负责统筹全县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各项工作。二是做到立行立改。工作小组对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进行自查,对在自查和各类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或乡镇(街道)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限期报工作小组。三是做好自评工作。对照各项评价指标,认真准备自评相关资料,逐项说明、佐证2022年度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仔细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省、市规定时限及时报送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及使用成效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

2022年,温县筹措安排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03.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31万元,省级资金1661万元,市级资金811.65万元,县级资金1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温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入库项目66个,对接项目56个,对接项目资金4603.65万元,开工项目56个,已全部竣工,竣工率为100%。按项目类型分:温县今年共安排56个项目,其中产业帮扶项目17个(含小额贴息项目),资金总量3145.96万元,就业帮扶项目1个,资金总量17.35万元,巩固三保障项目1个,资金总量40.55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35个,资金总量1268.79万元,项目管理费2个,资金总量131万元。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成效

1.产业帮扶项目17个(含小额贴息项目)资金总量3145.96万元,占衔接资金总量的68.34%。(其中,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资金总额1040.2万元,占中央资金的91.97%)。当地结合产业项目规划确定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项目2类,如:投入衔接资金195万元支持岳村街道韩郭作村建成规模性铁棍山药交易市场,打造“一村一品”,吸纳农村劳动力达1500人,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预计达到100万元。2022年度温县番田镇西小吴村集体经济大棚蔬菜种植项目,采取集体经济合作社+村委会+脱贫户+监测户的合作方式,通过新建蔬菜大棚项目,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进行经营,为番田村、郑庄村、东小吴村、西小吴村、范庄等村集体经济合计增加收入20万元,带动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脱贫户的公益性岗位支出,并可带动17户脱贫户参与务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持。金融帮扶项目1个,资金总量为66.21万元。今年以来新增小额信贷558户1553.1万元,新增户贷率27.61%,2022发放精准企业贷4家1250万元,带动脱贫户97户。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1个,金额35.93万元。

2.就业帮扶项目1个,资金总量为17.35万元。其中,实施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1个,共为347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17.35万元。

3.巩固三保障项目1个,资金总量40.55万元。其中为261位脱贫户和监测户提供雨露计划政策奖补,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素质,增强脱贫户和监测户就业和创业能力。

4.乡村建设行动和基础设施项目35个资金总量1268.79万元。惠及31个村,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改善了脱贫村和非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5.项目管理费2个,资金总量131万元。

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

(一)资金保障(8分)

1.1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情况。2022年度县财政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2021年衔接资金969万元,2022年县级投入大于2021年,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8分。

(二)项目管理(19分)

2.2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温巩脱组〔2021〕1号)。编制了2022年项目库,项目库建设资金达到5582.36万元,项目66个;产业发展项目22个,金额3790万元;乡村建设项目40个,金额1560.36万元;就业项目1个,资金2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资金50万元;项目管理类2个,资金162万元。2022年项目库内项目按照立项标准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入库及时,程序规范,内容完整,入库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8分。

2.3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我县坚持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前,所有申报项目全部填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深入施工现场开展跟踪监督,实时监控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项目实施后,及时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自评。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4分。

2.4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温扶贫办〔2021〕5号)要求。将2022年度安排的66个扶贫项目,均按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使用情况和项目安排情况,在“温县党政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资金项目公示同时,又按要求公示《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衔接资金相关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衔接资金用途,保障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乡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全部按照要求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项目涉及村的村务公开栏或显要位置,对项目申报情况、建设情况及受益户名单进行了进行公示等。所有基础设施类项目竣工后均设立了永久性公示牌。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3分。

2.5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4分)

2.5.1县级定期开展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等跟踪督促情况:

我县从8月份开始,每月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指标完成情况通报,针对防返贫动态监测、项目实施、支付进度、灾后重建等方面进行了跟踪督促,开展了4期并取得了一些进展,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2分。

2.5.2省市跟踪督促及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考核评估、督查巡查、专项审计、暗访信访、媒体舆情等反馈的问题,深查细照,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把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到位,具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从整体上进一步夯实了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基础。二是认真制定下发《温县落实国家和省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对照国家和省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由表

1.产业帮扶项目17个(含小额贴息项目)资金总量3145.96万元,占衔接资金总量的68.34%。(其中,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资金总额1040.2万元,占中央资金的91.97%)。当地结合产业项目规划确定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项目2类,如:投入衔接资金195万元支持岳村街道韩郭作村建成规模性铁棍山药交易市场,打造“一村一品”,吸纳农村劳动力达1500人,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预计达到100万元。2022年度温县番田镇西小吴村集体经济大棚蔬菜种植项目,采取集体经济合作社+村委会+脱贫户+监测户的合作方式,通过新建蔬菜大棚项目,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进行经营,为番田村、郑庄村、东小吴村、西小吴村、范庄等村集体经济合计增加收入20万元,带动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脱贫户的公益性岗位支出,并可带动17户脱贫户参与务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持。金融帮扶项目1个,资金总量为66.21万元。今年以来新增小额信贷558户1553.1万元,新增户贷率27.61%,2022发放精准企业贷4家1250万元,带动脱贫户97户。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1个,金额35.93万元。

2.就业帮扶项目1个,资金总量为17.35万元。其中,实施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1个,共为347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17.35万元。

3.巩固三保障项目1个,资金总量40.55万元。其中为261位脱贫户和监测户提供雨露计划政策奖补,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素质,增强脱贫户和监测户就业和创业能力。

4.乡村建设行动和基础设施项目35个资金总量1268.79万元。惠及31个村,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改善了脱贫村和非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5.项目管理费2个,资金总量131万元。

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

(一)资金保障(8分)

1.1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情况。2022年度县财政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2021年衔接资金969万元,2022年县级投入大于2021年,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8分。

(二)项目管理(19分)

2.2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温巩脱组〔2021〕1号)。编制了2022年项目库,项目库建设资金达到5582.36万元,项目66个;产业发展项目22个,金额3790万元;乡村建设项目40个,金额1560.36万元;就业项目1个,资金2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资金50万元;项目管理类2个,资金162万元。2022年项目库内项目按照立项标准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入库及时,程序规范,内容完整,入库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8分。

2.3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我县坚持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前,所有申报项目全部填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深入施工现场开展跟踪监督,实时监控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项目实施后,及时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自评。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4分。

2.4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温扶贫办〔2021〕5号)要求。将2022年度安排的66个扶贫项目,均按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使用情况和项目安排情况,在“温县党政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资金项目公示同时,又按要求公示《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衔接资金相关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衔接资金用途,保障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乡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全部按照要求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项目涉及村的村务公开栏或显要位置,对项目申报情况、建设情况及受益户名单进行了进行公示等。所有基础设施类项目竣工后均设立了永久性公示牌。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3分。

2.5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4分)

2.5.1县级定期开展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等跟踪督促情况:

我县从8月份开始,每月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指标完成情况通报,针对防返贫动态监测、项目实施、支付进度、灾后重建等方面进行了跟踪督促,开展了4期并取得了一些进展,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2分。

2.5.2省市跟踪督促及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考核评估、督查巡查、专项审计、暗访信访、媒体舆情等反馈的问题,深查细照,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把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到位,具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从整体上进一步夯实了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基础。二是认真制定下发《温县落实国家和省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对照国家和省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由表及里、找准症结,以整改促工作落实、促质量提升。共自查出4个方面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1分。

2.5.3全国12317防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反馈问题处理情况:我县大力宣传五级热线,畅通信访渠道,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2022年省级以上转办的14起信访件,全部办结。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1分。

(三)使用成效(57分)

3.6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根据省财政厅7月底工作通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全省平均支出进度60%,温县支出进度65.1%,达到省平均进度。自评得分4分。根据省财政厅10月底工作通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全省平均支出进度87%,温县支出进度96.5%,达到省平均进度。自评得分4分,两次通报自评得分合计8分。

3.7预算执行率:2022年我县衔接资金无结余,执行率100%,1—2年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不存在2年以上资金结转情况,自评得分7分。

3.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一是2022年全县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5036.77元,较2021年13389.78元,增长12.3%;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0441.37元,较2021年8891.6元,增长17.43%,实现了脱贫人口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标,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4分。二是我县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增速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4分,两项合计自评得8分。

3.9分任务指标,推行项目资产“1533”管理模式,把攻坚期以来财政投入1.79亿元建设的385个项目确权到村、到户,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带动脱贫村、脱贫户持续增收。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20分。

3.10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2022年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资金1131万元,当年中央资金用于产业资金1040.2万元,占总资金91.97%。2021年我县衔接资金中央资金653万元,用于产业资金789.25万元,当年中央资金用于产业资金45.2%。该项指标评价值得3分。2022年中央资金用于产业资金1040.2万元,占总资金91.97%,高于2021年45.2%占比,该项指标评价值得1分,两项自评合计得分4分。

3.11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2022年,温县筹措安排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03.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31万元,省级资金1661万元,市级资金811.65万元,县级资金1000万元。当年用于产业资金3145.96万元,占总资金68.34%,高于2021年产业资金占比54.02%。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4分。

3.12特色优质产业重点评价:一是我县为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温县乡村产业发展情况,制定了《温县2021—2025乡村产业发展规划》。二是我县当年项目库储备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资金规模为2730.96万元,产业类项目资金规模为3790万元,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资金占产业类项目比例为72.05%。三是我县2022年中省市县四级衔接资金投入优势特色产业资金总量为2300万元,2022年投入产业项目资金总量为3145.96万元,所占比例为73.1%。四是我县小麦种子基地面积常年稳定在30万亩,占全县麦播面积80%以上,占全省小麦种子基地总面积近十分之一,年外销小麦种子超1.5亿公斤,累计推广面积达4亿亩,覆盖河南、河北、安徽等8个省区,创造经济效益超300亿元。2020年、2021年怀药种植面积分别为7.6万亩和8.0万亩,增长比例为5.3%。我县对参与产业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共2530户,满意度为99%,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6分。

(四)工作评价(3分)

4.13数据材料报送及日常工作质量,我县2022年以来报送的各种材料、文件、月报、旬报、周报和日报等,我县财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均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进行报送,没有出现一次延误、错误。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得3分。

(五)加减分(+3)

5.14机制创新

(一)坚持优化领导体制。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到乡村,组建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县级领导、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上下沟通协调,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具体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专门的乡村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充实精干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坚持优化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机制,明确了“1234”工作思路:“1”就是守牢一条底线,即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2”就是抓实两个缩小,即缩小脱贫群众与一般群众的收入差距,缩小脱贫村与一般村的发展差距。“3”就是巩固三大支撑,即巩固产业支撑、巩固就业支撑、巩固金融支撑;“4”就是完善四项机制,即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完善帮扶带动机制、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完善组织保障机制。

(三)坚持优化工作机制。坚持工作力度、帮扶力量、投入保障、政策举措“四个不减”,强化责任、工作、政策“三个落实”,确保巩固成效逐年提升。坚持月调度、月通报、定期督办和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工作落实落细。2022年以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汇报7次,研究分析形势,解决存在问题;组织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调度会和推进会17次,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走深走实;县委书记、县长进村入户,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督导调研,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坚持优化帮扶力量。开展防止返贫网格化监测工作,充实乡级网格员73名、村级网格员1596名,时时关注、月月监测,有效夯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基础;新调整选派35个帮扶工作队、54名第一书记、2598名帮扶责任人。始终坚持周二帮扶蹲点日制度,做到驻村工作队不撤、帮扶关系不变、帮扶力量不减,确保驻村联户队伍稳定;强化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工作指导,从严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关怀激励政策,督促和激励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认真履职、担当作为。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我县推行扶贫项目资产“1533”管理模式,“1”就是一本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5”就是确权登记的五个步骤,第一个“3”就是项目运营管护的三个环节,第二个“3”就是收益分配的三个事项。按照扶贫项目资产“1533”管理模式,开展我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长久发挥效益。

5.15.16.17我县2022年度在安排衔接资金预算和执行中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流程,未出现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问题,全年上报数据准确真实,各类督察、抽查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符合该项指标评价值不扣分。


温县财政局                温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