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饼干、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共计14个食品大类1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53批次,全部合格;饼干2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9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9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3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9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1.04%,不合格样品出现在食用农产品中,检出不合格检验项目2个,为水胺硫磷、苯醚甲环唑。
1.温县鑫驿便利店的大葱(食用农产品),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温县日日鲜果蔬店的橙子(食用农产品),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安排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