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温县审计局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2日,对温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全县地质勘察行业和地质工作、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和省级拨付我县的资金、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县自然资源局下属5个二级机构。其中2个科级(温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温县土地储备中心)、3个股级(温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温县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温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编制总人数133人,在职人数125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温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国家财经法规,较为规范地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发挥了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作用和职能,但还存在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专项资金未使用、财务资料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3045万元
2.未及时上缴耕地占用税、新增费等其他费用280.69万元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4.食堂管理制度不规范
5.决算编制数据不准确
6.食堂饭卡充值款257元未存入指定账户
7.专项资金未使用
8.固定资产账实不相符
9.未按规定开展竣工检测
10.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11.所附清单、票据不完整入账3.29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增强预算管理意识,着力提升预算约束力。进一步压实预算主体责任,增强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完善监控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基础管理,国有资产的购入、报废等要履行相关程序,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会计核算中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国有资产变动情况。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内控风险。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降低财政资金风险。进一步完善财务支出票据管理,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温县审计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