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1月18日,温县审计局对温县水利局温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2023年度投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建设单位为温县水利局,工程地点位于温县。工程建设内容:祥云镇水厂、番田泵站、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和县财政,债券资金11000万元,已完成支付10999.97万元,其中工程款10879.76万元,监理费用80.63万元,第三方决算费用39.58万元;县财政资金205.2万元,已完成支付205.2万元,其中前期咨询费62万元,规划费用143.2万元。
黄庄泵站;配套的输水及配水管网;供水覆盖范围内村庄安装入户水表;智慧水务建设。项目于2021年4月13日开工,2022年7月25日竣工验收。
温县城乡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项目基本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进度结算审核报告与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定工程内容不符,偏差过大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温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温县水利局积极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