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饮料共计12个食品大类1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9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3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豆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15批次,全部合格;糕点3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7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3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3批次,全部合格;饮料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率为1.52%,不合格样品出现在食用农产品中,检出不合格检验项目3个,为水胺硫磷、苯醚甲环唑、毒死蜱。
1.温县宜和家兴百货有限公司的茄子(食用农产品),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赵堡百家福量贩生活超市的桔子(食用农产品),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温县强大生活超市的姜(食用农产品),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安排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