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民社批字〔2024〕8号
温县和堂书画院: 你们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条件,同意注销温县和堂书画院(社会信用代码:52410825MJY375823C)。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