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温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3月15日,对温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温县医保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温县医保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温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要、减轻医药费负担。
设定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5人;实有4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8人,另有临时人员2人。内设4个股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温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审计结果表明,县医保局2022年基本能够按照年初预算组织单位财政收支,预算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重点工作任务除停办业务外全部完成。在经办服务下沉、加强集采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管理、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未按规定进行预算调整、未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内容进行核算等问题,在维护基金安全方面还存在信息化程度不高等不足,这些问题县医保局应当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进行预算调整2325200元
2.未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内容进行核算160690元
3. 预算执行率差异较大
(二)财政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方面
1.监管检查手段单一、信息化程度不高。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温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温县医保局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出台了相关制度,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