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8月2日,温县审计局对温县公务接待中心(以下简称接待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温县公务接待中心是县委、县政府从事重要党政会议、商务洽谈、公务接待的事业单位。现有人员3人,内设办公室。单位财务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审核,单位自行记账。县接待中心2022收入170.62万元,支出170.6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5.95万元、事业运行20.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2.6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温县公务接待中心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审计发现其他因公来访人员费用未按规定实行单独管理和未明确定点接待场所,无法执行协议价格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县接待中心积极整改,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法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加强了内部审计工作。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