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登记注册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经县局研究决定实行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联办”,统一受理、 统一发证。
1.食品经营户在开办餐饮店、 食品店前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备,并约定现场核查时间。
2.执法人员按照约定时间对食品经营者实施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符合标准的,食品经营者通过 “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 台或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通过 “河南省政务服务网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平台”提交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相关资料。
3.《营业执照》办理审核人员通过“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综合业务系统”将生成的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电子登记信息推送至《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办理审核人员,一并核发《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登记证》。
二、办理时限
办理期限为3天,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计算,不得无故拖延。
三、“证照联办”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行。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