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属社会组织:
2022年,我县社会组织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各自章程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为基层社会治理做出了一定贡献。特别是在“手拉手来帮扶,心连心送温暖”活动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为表彰先进、激励争先、推动我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经推荐评选,民政局党组研究,温县实验高级中学等9家社会组织被评为“爱心单位”,温县林召行知小学等14家社会组织被评为“规范管理先进单位”(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全县其他社会组织要认真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创新工作举措、争创一流业绩,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温县社会组织“爱心单位”和“规范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温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