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管理规定,温县住建局组织专家对温县豪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企业资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日。
二、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核查意见有异议的,单位提供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报至温县住建局,逾期不予受理。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地址:温县黄河路794号。
联系人及电话:党新旗 0391-6129050
电子邮箱:wxjwgck@163.com
附件:2023年第六批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查意见汇总表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第六批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人 |
注册资金 |
注册地址 |
事项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核部门 |
核查意见 |
|
温县豪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樊川川 |
800万元 |
温县温泉街道太行路民生居楼2号楼1单元3楼西户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
变更法人 |
温县住建局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