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政府 WWW.WENXIAN.GOV.CN
繁体 | 简体 | 进入关怀版 | 无障碍
2022年温县办理建筑许可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3-04-20 10:43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河南省办理建筑许可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部署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对标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进一步精简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我县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化温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对标先进、对标国际,聚焦营商环境评价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改革创新,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持续优化我县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2年6月,我县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平均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压减至6个以内、时间26个工作日以内、成本占比2%以内;2022年12月,我县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平均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压减至5个以内、时间25个工作日以内。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 备案类项目审批流程,细化项目分类指引,精简审批环节,加快制定并完善社会投资一般住宅项目、社会投资一般工业建筑项目、社会投资标准厂房项目审批流程;对规划条件明确、建筑结构相对简单的建设工程实现建设工程规划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并联办理。

时间节点:2022年6月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降低办理建筑许可成本。

1.对于2000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项目办 理建筑许可指标涉及的相关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 首次登记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应以“零收费”为目标降低费用;对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实际,采用多种形式降低费用;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项目,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探索将相关费用纳入土地整理成本,不再单独列支相应收费名目。

时间节点:2022年6月前

责任单位: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人防办、水利局等单位牵头。

2.严格落实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配建防空地下室有关要求,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将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

时间节点:2022年6月前

责任单位:县人防办牵头。

3.严格落实“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要求,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和政府合理分担,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形成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机制。

时间节点:2022年6月前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城管局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服务企业配合。

(三)提高“一个窗口”综合服务水平。

进一步优化线上一窗受理流程,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进驻县级综合服务大厅,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完善优化工改平台功能。

进一步完善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功能,实现平台与供电、不动产登记、民政门牌、生态环境等平台互联互通;开发联合测绘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审批部门现场监管、在线服务等功能,在线办理数据、实时传输和全程共享;完成《关于加快增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功能的通知》(焦工改综〔2021〕53号)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2022年6月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供电公司等单位配合。

(五)推广使用加盖公章的电子材料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电子签章,鼓励采用加盖有效电子签章的电子材料作为申请材料,减少纸质材料扫描录入量。推动项目审批申请材料从初级电子化(纸质版扫描成pdfjpg等不可量化分析格式)向全过程申请信息数字化(申请表格WPS或Word、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CAD 等可制表制图分析的量化格式)转变,逐步实现项目审批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时间节点:2022年6月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推进施工图审查数字化。

全面实行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图,施工图审查系统要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图纸提交、审查、办结全过程线上管理,施工图审查过程信息、图审合格文件实时推送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共享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电子证照的,在后续审批中可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提供纸质审查合格书的,必须同时提供审查合格书电子证照。取消施工图审前置条件,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确定的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可选择现有模式在施工许可前完成施工图审查,也可选择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七)持续推进中介服务事项改革措施落地。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改革,推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动态化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其他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之内事项,制定形成一事项、一措施、一指南,政府委托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中介服务平台,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中介服务委托和相关成果信息共享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网上交易平台功能,优化中介服务用户评价和政府主管部门评价的“双评价”机制,公布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可研、初设、环评、节能等审批所需报告时间和成本等的排行榜。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八)优化完善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对于新出让的产业类项目(标准厂房、普通仓库)工业用地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建设工程勘察,土地收储部门在土地出让征询时将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一并告知建设主管部门,由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勘察单位提前开展建设工程勘察。为进一步规范地质勘察单位服务流程和时限,除极端气候、复杂场地及特殊项目外,全县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勘察服务时限(含外业、土试和报告编制)累计不得超过10个自然日(7个工作日);对于其他项目,工程勘察服务时限不得超过14个自然日(10个工作日)。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九)推行社会投资备案类项目承诺制审批。

对于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的一般性社会投资备案类项目,将“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建设工程前考古调查、勘探许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5个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在供地前由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审批,需要进行评估评价的由政府购买服务参照区域评估模式完成,涉及文物考古发掘的要在供地前完成考古发掘,确需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要在供地前完成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实行“净地出让”。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地块,在供地后、工程建设前应依法办理相应的行政审批手续,落实文物保护要求。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等5个事项审批涉及的评估评价内容调整为政府提供统一服务,参照区域评估模式在土地供应阶段完成对应的评估评价报告编制,确需技术审查的要在供地阶段完成,在事项审批时由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审批,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2个事项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区域评估清单指引实施。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县文广旅局等部门配合。

(十)加快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加大力度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全面开展土地勘测、环评、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估和节能评估、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和气候可行性等10项区域评估,区域评估成果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对相应地块坐标进行标识,在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公布供企业免费下载使用。

时间节点:2022年6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十一)大力推广联合测绘

建立完善联合测绘系统平台,加大力度开展联合测绘工作,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选址测绘、土地勘测定界、地籍调查、拨地测量、报建图测绘、房屋面积测算(房产预测绘),施工许可阶段的规划放样、规划验线,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消防测量、人防测量、绿化测量、地下管线测量、房产测量、不动产测绘等16项测绘指标实施联合测绘;建立完善温县在建项目联合测绘明细表;推行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成果在线共享,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到相关部门官网、工改系统或其他信息共享平台,供审批部门下载使用。

时间节点:2022年6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十二)优化一站式联合验收备案流程。

建设工程满足联合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联合验收。对规划土地核实、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验收备案、城建档案验收等事项实行限时联合验收。联合验收牵头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转自然资源规划、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人防、城建档案、质量监督等部门并行审查,协调现场验收时间,验收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出具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意见确认书、人防工程竣工核实认可文件、消防验收意见/备案抽查结果、城建档案认可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专业部门验收意见,牵头部门根据各专业部门意见统一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通过后,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申请材料及《联合验收意见书》推送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主管部门直接备案,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及备案手续,其他项目1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及备案手续。

时间节点:2022年6月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人防办等部门配合。

(十三)实施“验登合一”改革。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省政务数据交换平台的数据对接共享,联合验收通过后,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推送“联合验收意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机构接收的“联合验收意见”可作为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材料之一,实现“验登合一”。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十四)推行产业集聚区“标准地+承诺制”和“拿地即开工”。

推进产业集聚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制度,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土地后,竞得人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履约监管协议和承诺书,相关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承诺,简化审批流程和时间,完成由“项目等地”向“地等项目”转变。探索“拿地即开工”,意向用地单位在地块划拨或出让准备阶段前与辖区政府、产业集聚区、规划、住建等部门沟通,依建设单位申请,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准备立项备案、环保备案、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申请材料并与相关审批部门沟通,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次性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四证,真正实现“拿地即开工”,为项目建设加速。

时间节点:2022年6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配合落实;相关政务服务单位配合。

(十五)重要事项在项目前期策划生产阶段予以明确

将项目建设管控要求和全流程审批过程中的技术设计要求、审批流程、事项清单、材料清单等在项目前期策划生产阶段予以明确。

时间节点:2022年6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十六)优化水电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

1.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等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提前至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并联办理。建设单位可在此阶段提出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由综合窗口受理后将相关材料推送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供上门服务,对接具体技术需求及接入方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2.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要与红线内项目同步推进,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完成红线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牵头。

3.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等接入事宜,实现用户零跑腿。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

4.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时获取市政公用服务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信息。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时间节点:2022年6月前

配合单位:电力、水务、燃气等部门配合。

(十七)完善建筑区红线外市政设施修建要求

对于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按规定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由施工方做出承诺,在工程结束后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市政专业维修队伍按原貌修复市政道路及设施,不再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对于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施工方承诺自行修复道路的,在修复后市政部门应组织进行验收,并制定相关政策,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采取惩处措施。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设施的建筑区划红线接入工程,由水电气暖市政公用企业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

时间节点:2022年6月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牵头,园林中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等市政企业和单位配合。

(十八)继续开展“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整治

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证核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专家评审、会议审查、征求意见、现场核验、公示公告等环节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规范管理,限定办理用时。

时间节点:2022年6月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牵头。

四、指标对比

表1: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对比表

二级指标

现状全省

平均水平

(省辖市)

2022年6月目标

(全省平均)

2022年12月目标

(全省平均)

国内前沿水平

环节(个)

6

6

5

4

时间(工作日)

27.5

26(不动产登记

单独1个工作日)

25

17

(上海)

成本占比(%)

2.33

2.0(需将配套费

标准调整为零)

2.0(需将配套费

标准调整为零)

0

(广州)

表2: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和时间

2022年底

序号

环节(个)

时间(工作日)

1

工程地质勘察

7

2

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并联办理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供排水及电力报装申

请)

5

3

联合监督检查

1

4

一站式联合验收备案及不动产首次登记

7

5

供排水及电力接入(通水通电)(不含掘占路等行政审批时间)

5

合计

5个环节

25个工作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担当,加强部门协同。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统筹谋划,加强部门协同,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研判当前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咨询辅导、帮办代办和宣传培训。推行帮办代办、“互联网+”等服务模式,鼓励为重点企业配备一对一的“代办专员”,形成线上线下联动融合的审批咨询服务辅导机制。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工作宣传报道,持续开展调研督导,加强对政府审批人员、窗口人员、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培训,全面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三)建立良好的政企沟通机制。加强工程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议和投诉”小程序推广应用,广泛征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建议,建立常态化的政企联系机制,加强企业调研座谈,多渠道倾听收集并及时回应处理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诉求。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