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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温县艾佑母婴护理培训学校变更登记的批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3-04-0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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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民社批字〔2023〕10号 

温县艾佑母婴护理培训学校:
你们关于温县艾佑母婴护理培训学校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查,变更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温县艾佑母婴护理培训学校法人由侯海艳变更为吴晓枫。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