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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吊销部分《行政执法证》的公告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3-03-1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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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之规定,经审定,对我县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的下列14名行政执法人员,取消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吊销《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现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法证号

单位

1

闫长海

16080619065

温县农业农村局

2

杜广济

16080619059

温县农业农村局

3

范鹏飞

16080613005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张百根

16080630105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张 帆

16080697070

温县北冷乡人民政府

6

崔 建 

16080697068

温县黄庄镇人民政府

7

张东良

16080630137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

赵国轩

16080699050

温县城市管理局

9

王振刚

16080699011

温县城市管理局

10

侯宝林

16080699047

温县城市管理局

11

  

16080696080

温县岳村街道办事处

12

  

16080617022

温县交通运输局

13

赵 珍

16080696063

温县张羌街道办事处

14

闫新艳

16080697050

温县北冷乡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该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举报,举报电话:0391-8393012,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犯罪活动的,司法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