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民社批字〔2023〕1号
温县达惠利职业培训学校:
你们关于温县达惠利职业培训学校法人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查,变更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温县达惠利职业培训学校法人由田生力变更为马红娟。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