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温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2年4月7日至5月17日,对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研究拟订集聚区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协调区域内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负责搭建融资、土地收储、人才等平台;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区域内的投资项目和其他事项等。现有在职人员25人。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局、信息经济局、招商服务局、科技和人力资源局。单位财务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审核,单位自行记账。
审计结果表明: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但在财政收支中还存有:无公函报销公务接待费、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拆分项目
2、列支非预算单位经费
3、固定资产未入账
4、多领取差旅费补助
5、无公函报销公务接待费
6、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
7、报销票据不规范
8、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温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积极进行了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