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2022年4月19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温县审计局对温县农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县农科所)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农科所基本情况
县农科所属于县政府事业全供单位,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小麦、玉米、四大怀药育种和栽培技术研究;进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并向社会推广等工作。农科所财务资料反映:2021年预算安排总收入239.96万元;预算安排总支出239.96万元。2021年报表反映实际总收入 438万元,总支出437.4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0.57万元。截至2021年底,该单位报表反映资产8533.2万元,负债7451.15万元,净资产1082.05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072.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科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
(二)超预算支出费用。
(三)工程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不规范。
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
2.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保证金。
(四)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温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县农科所积极进行了整改,加强预算编制细化工作,建立健全劳务用工支出管理制度等工作。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