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计13类17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7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饼干5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16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5批次,全部合格;糕点4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8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16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10批次,全部合格;饮料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温县焙焙熊烘焙坊销售的糖醇莲蓉蛋黄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
三、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177批次202203).xls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