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共计3类2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9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3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0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温县侯爽百货超市经营的桔子,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温县二磊烧烤店制作的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
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198批次202202).xls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