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社会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活动,明确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增强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依法采购意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财政部、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规章和制度,梳理了《温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对照执行。
附件:温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docx
温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