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政府 WWW.WENXIAN.GOV.CN
繁体 | 简体 | 进入关怀版 | 无障碍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2-04-25 15:54
分享到:

点击查看文件:

一、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4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26号)和《焦作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办法》(焦政办〔2021〕71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 管护范围及标准、管护主体与责任、管护机制与人员、管护模式、资金来源与管理、 保障与监督、附则等8部分组成。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中共温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县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试行办法〉的通知》(温农领〔2020〕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