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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重大项目核查制度的通知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2-02-1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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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重大项目建设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项目为王”理念,扎实推动省、市决策部署和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经研究,我县建立全县重大项目核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会议精神,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按照前瞻性、创新性、引领性、效益性原则,遴选各行业领域重大项目纳入全县重大项目核查制度实施范围,实行全流程管理、全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以项目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聚焦省市决策部署,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主抓手,实现重大项目全链条、闭环式管理,更好发挥重大项目纲举目张、带动全局作用。

(二)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高效长效工作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充足的资源要素、高效的政务服务和强大的推动力量。

(三)坚持权责统一。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推动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确保全县重大项目、“三个一批”项目顺利签约落地、如期建成竣工、早日达产见效。

(四)坚持改革创新。改进方法手段,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谋划推进项目的能力水平,做到精准聚焦、靶向发力,抓深抓实、见行见效。

三、核查范围

我县当年纳入全省“三个一批”督导范围的项目及当年省市重点项目。

四、核查内容

(一)总体内容

1.项目真实性。重点核查开工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开工、违法开工等情况;核查实际投资、实物工作量,项目工程进度、投资进度是否真实和匹配,是否达到节点计划,是否按计划实现竣工。

2.项目合规性。重点核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规划要求,是否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落后及化解过剩产能等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依法依规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手续。

3.要素保障。重点核查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资金、用能、建材、油电气路等要素及时保障情况,是否因要素保障不到位、不齐全而影响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达效。

4.营商环境。重点核查行政审批部门是否按规定、按时限加快项目手续办理,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是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中的困难和问题等。

(二)具体核查内容

1.“三个一批”项目。“签约一批”项目核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签约单位、行业类别、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项目投资年度目标、当前到位资金、是否履约、是否开工、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具体填报《“签约一批”项目工作台账》;“开工一批”项目核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行业类别、建设内容、计划开竣工日期、项目计划总投资、项目投资年度目标、是否开工、开工至当月完成投资、项目详细进度、是否投产等信息,具体填报《“开工一批”项目工作台账》;“投产一批”项目核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行业类别、建设内容、计划开竣工日期、项目计划总投资、截至当月底累计完成投资、项目详细进度、是否达效等信息,具体填报《“投产一批”项目工作台账》。

2.省市重点项目。核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起止年限、项目计划总投资、截至上一年底累计完成投资、本年度投资目标、本年度形象进度目标、本月完成投资、本年完成投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目前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具体填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五、核查项目工作责任分工

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必要时抽调县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核查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采取专项核查、重点抽查方式开展核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运用“四不两直”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项目现场开展核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推动项目建设任务落实。

(一)“三个一批”项目

县统计局、商务局负责核查、收集和管理纳入全省“签约一批”督导范围的项目信息;县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负责核查、收集和管理纳入全省“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督导范围的项目信息。

(二)省市重点项目

县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与产业集聚区、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县直单位共同现场核查、收集和管理省市重点项目信息。

六、核查工作要求

(一)县统计局、发展改革委、产业集聚区、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县直单位对于报告期内“三个一批”项目及省市重点项目要进行现场核查,先建立项目基本信息档案后方可纳入《温县重大项目核查制度》统计范围。

(二)县统计局、发展改革委、产业集聚区、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县直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三个一批”项目及省市重点项目的管理情况,及时填报《“三个一批”项目工作台账》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三)县统计局、发展改革委、产业集聚区、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县直单位所管理的项目基本信息要在不同种类的报表中保持准确真实和连续一致。

(四)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县统计局、发展改革委、产业集聚区、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县直单位所管理的项目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各单位工作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在《温县重大项目核查制度》信息管理检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将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核查核实中发现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将严肃处理。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