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林、李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规范社会募捐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的相关规定,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慈善公开募捐活动的公告》,进一步规范各类社会募捐活动,依法查处各类违规募捐的行为。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公开募捐。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布公开募捐信息,首先必须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并制定详细的募捐方案报县民政局登记备案,在慈善中国等国家指定平台发布募捐信息,确保程序合规,行为合法。对于不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因工作需要开展募捐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并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二是及时主动公布募捐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慈善物资收入、支出、使用等关键环节,要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在册、跟踪问效,实时公布到账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等信息,确保各个环节公开透明、一目了然。主动接受捐赠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负面舆情发生,共同维护慈善公信力。
三是强化对慈善募捐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要求各级慈善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服从主管部门监管,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坚决做到不碰红线、不越底线。
四是依法打击慈善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要求各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要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包括查验登记证书、募捐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社会公众参加慈善募捐活动之前,要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发现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直接向县民政局举报,由县民政局依法打击。
温县民政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