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瑞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和食品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一是推进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目前,全县33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对餐饮单位仓储间、专间、加工间等安装视频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现全程可视化监管。二是推进餐饮行业食品安全“6S”管理。在全县餐饮单位持续开展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为主要内容“6S”达标管理,对已实施“6S”管理的9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其全面自查,巩固成效;对未实施“6S”管理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按照6S管理标准进行完善提升,有效提升了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开展肉及肉制品、销售类食品经营者现制现售食品、夏季食品、校园食品等30余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严查严打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45家,食品经营店1304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85处,责令全部予以整改。依法查处食品类案件75件,有力地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强化食品安全抽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第三方检测机构、社会群众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对全县酒类销售专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人气比较旺的“网红餐厅”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对销售量大的酒品、蔬菜、调味品进行抽检,目前已开展“你我同查”活动3期,共抽检8批次。围绕疫情防控、节日重点食品、夏季食品等,加大食品抽检力度,目前已完成食品安全抽检871批次。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