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会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提案”已收悉,根据提案相关内容,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金融领域安全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温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业管理组、案件组、宣传组、信访接待组、维护稳定组、督导组等六个工作组,分别负责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日常工作和各专项工作,维护了良好的金融秩序。
县检察院、县金融办认真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积极参与促进社会治理,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反洗钱、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专项活动,加强对金融犯罪打击力度。向温县法院、公安、中国人民银行温县支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了“3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就构建预防和惩治涉金融犯罪“一体化”机制达成共识。成立经济犯罪检察组,专门办理有关案件。撰写《温县人民检察院危害金融安全犯罪调研报告》,对近年来办理的金融案件进行了专题分析,总结银行业金融风险5条。组织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经济犯罪检察组在县文化广场现场接受群众咨询,面对面向群众分析非法集资案件的特点,辨别、预防非法集资的方法。
通过深化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违法犯罪能力,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遏制了金融犯罪。
温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