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政府 WWW.WENXIAN.GOV.CN
繁体 | 简体 | 进入关怀版 | 无障碍
温县民政局关于同意 “温县新宇中学”变更登记的批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12-01 10:51
分享到:

温民社批字〔2021〕33号

温县新宇中学:

你们关于温县新宇中学法定代表人、住址、章程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查,变更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条件,同意温县新宇中学法人由马有根变更为马卫星;住址由“温县东梁所村”变更为“温县新洛路中段路南”;章程修改内容如下:1.原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是温县东梁所村,修改为现第六条:本学校的住所为河南省焦作市温县新洛路中段路南。2.原章程第七条:本单位举办者是马有根。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修改为现第八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马卫星。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3.原章程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100万元;出资者:马有根。修改为现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100万元,出资者马卫星,金额:100万元。4.原章程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学校类型:初等、中等学历教育;(二)办学内容:小学、初中、高中学历教育。修改为现第十条学校办学范围:(一)办学层次:小学、初中学历教育;(二)办学形式:学校招生对象适龄小学入学儿童、小学毕业生,教学采用全日制等形式;(三)教学内容(专业):国家规定的小学、初中规定的教学内容;(四)学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五)办学规模:小学8轨制(48个班)、初中10轨制(30个班);5.原章程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修改为现第十一条学校设理事会,其成员为5人。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特此批复

温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