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1月12日,对司法局2015至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温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司法局)2015至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司法局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规划,提供法律援助,指导管理全县的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等工作。司法局机关收支情况:2015年报表反映收入241.02万元,支出219.68万元;2016年报表反映收入327.62万元,支出355.5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司法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违规多支人民调解案件补贴4500元。
2. 基层司法所所长违规领取人民调解案件补贴10100元
3. 坐支现金304480.98元。
4.支出入账不及时51000元。
5.违规发放福利补助14220元。
6.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17854.16元。
7.不合规票据入账7460元。
8.现金会计手续不合规16323元。
9.存在账外资产16000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司法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县司法局积极整改,加强对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完善了相关制度。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